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要求,现就举办第七届长春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学校参赛团队主要参加“高教主赛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两个赛道。参赛团队根据各赛道要求,只能选择一个赛道参赛。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在我校报名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师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三)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及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在4 月9 日前已获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参加全国总决赛时须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七)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 岁(1986 年3 月1 日之后出生)。
(八)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二、赛程及评选方式
(一)校赛时间:2021 年4 月26 日—7 月4 日。
(二)报名方式:各参赛团队须同时在“长春理工大学创新创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8日。
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和“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微信公众号可进行参赛咨询。
(三)大赛赛程:
1.院级初评。
学院组织学生做好参赛报名工作,并在6月25日之前完成院级评选。
2.校赛初赛。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初评。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项目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校赛网评,评选出的优秀项目进入校赛决赛。网评在“长春理工大学创新创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上进行。
3.校赛决赛。
决赛采用项目路演+答辩的形式,计划产生校赛金奖10项、银奖20项、铜奖30项,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给予指导。
详细事宜待入围校级决赛项目公示名单发布后一并通知。
4.举办省赛训练营。
根据校赛结果及学校参加省赛的配额数量,遴选项目参加省赛备赛训练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深度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