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20] 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 9号)和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的指导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713贵宾会检测线路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小组
组 长:段潜、蒋大勇
成 员:高尚、刘全生、宋静、王爽
秘 书:刘立新、万玉春
技术保障:沈羽
二、招生原则、方式
面向2017-2020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学生进行招生。
考生报考专业应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材料化学专业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招收。
登录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ust.edu.cn/,点击进入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采用“资格审核”和“复试”方式,考核合格予以录取。
三、拟招生专业与人数
四、资格审查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在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
审查材料包括:
(一)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不得进行PS及美颜操作)、考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确保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
(三)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绩单(含绩点);
(四)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原件,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注:其中1为必备材料;2、3、4为参考材料。所有上传图片需保证清晰可见,为彩色照片,获奖证书须盖有公章。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为通识类基础知识与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一)通识类基础知识与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通识基础知识与综合能力通识基础知识与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通识基础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1)高中化学与物理知识(2)通用安全知识(3)计算机应用能力(4)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1)逻辑思维能力(2)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3)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复试记录保存3年。
(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第一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
3.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方式
1.采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软件进行复试,请学生提前在手机端下载“腾讯会议APP”并熟悉使用方法。
2.采用QQ群或电话进行各项通知的发布。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按考生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第一轮复试时间安排(征集志愿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提交材料清单见《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所有材料纸质版待报到入学后提交核验。
八、考生准备
(一)能够上网的智能手机,保持电量充足,按要求下载并熟悉“腾讯会议APP”软件。
(二)手机支架(使手机离手并竖立于桌面,也可采用有关物品代替)。
(三)稳定的网络环境。
(四)独立空间、环境简洁。
(五)白纸少量、笔一支(建议为粗体记号笔)。
(六)以上条件不具备的考生,请及时与学院或学校招办取得联系,以便研究解决。
九、录取流程
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十、纪律和要求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二)学院充分重视对复试及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四)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第二学位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五)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十一、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713贵宾会检测线路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