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本学科由1958年建校之初、王大珩先生亲自创办的国内首个“光学材料”专业发展而来,属于工学门类一级学科,是学校“大光电”学科体系重要组成。分别于2006年和2011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下设“材料学”二级学科硕士(1993)、“材料物理与化学”二级学科硕士(1996)、博士(2006)、“材料加工工程”二级学科硕士(1996)学位授权。本学科是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拥有“光电功能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光电功能材料”、“精细材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吉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并建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4)。
本学科瞄准先进光电材料发展前沿,紧密结合国家光电子技术发展重大需求。研究领域涵盖“光电功能材料”的设计、制备合成及加工工艺,成分、组织与结构及使役性能,工艺、性能优化及新材料的研发与合理应用等。研究内容和成果涉及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工程学,体现了“光电功能材料”研究领域的基础性、共同性、关键性、前瞻性,具有鲜明的理工结合和多学科交叉特色。
本学科在国内外光学材料行业享有盛誉。学科方向团队中拥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等各类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形成了勇于探索的创新群体。在民用和军用“光电功能材料”领域不断创新,提出和实现若干具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在科研、服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地方和国防光电功能材料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
培养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的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学科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做出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身心健康,具有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具有学术道德以及献身科技、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材料的组成与结构、制备与加工、性质与服役性能及其相互关系和制约规律的基础理论知识;注重材料的设计合成、实验制备、性能评估及其新型器件的构筑与制备、操作过程的理论与模拟等方面的学习和创新;具备有效获取专业知识的方法和途径,善于归纳和总结,主动拓展知识面,加强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知识的掌握程度。
3、学术素养。具有一定的学术素养、创新意识、创新精神,严谨的学术态度,能够实事求是地进行科研实验,客观全面地展示实验结果,具有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以及进行学术讨论的能力,勇于批评和质疑,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科研能力。结合个人情况,在导师指导下制定总体研究方案,确定研究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等,并能独立实施完成既定的研究方案和内容,及时总结和分析研究结果;善于借鉴和学习,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5、实践能力。具备学术研究或技术开发的能力,掌握常用的材料研究方法,能够使用相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科学研究,对所研究的材料的工程应用有一定的认识,在实验中增强动手能力;具备学术研究或技术开发的能力,掌握相关实验技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6、学术交流能力。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正确地表达学术思想,展示学术成果,并能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能够与他人合作同工解决研究或技术开发中所遇到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研究方向
1、光学材料:包括光学玻璃、光学晶体两大研究领域,主要开展光学与特种玻璃的组成、结构、光学性能和玻璃熔炼工艺、光纤及光纤传像束制备工艺的研究以及光电功能晶体材料性能优化、晶体生长工艺优化、新型晶体材料开发等研究;
2、光电功能陶瓷材料:主要开展稀土发光材料和光电功能陶瓷材料的组分设计、制备工艺、结构与性能之间构效关系的研究;
3、光电功能高分子材料:主要开展光学非线性高分子、高分子发光、信息智能等高分子材料的设计、制造、使用及循环利用等研究;
4、低维光电功能材料:主要开展低维光电薄膜材料的设计/合成、组成、结构、形貌、尺寸与性能关系的研究,并在能源、生物诊断和发光与显示等领域展开应用;
5、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主要研究新型能源转换及储能材料的新结构、新效应以提高能量的转换效率与利用效率,以及材料规模生产的制备与加工工艺。
四、学制与学分
1、学制与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2、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2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16学分(公共必修课程学分≥7学分,专业基础课程总学分≥4学分,选修课程≥5学分),必修实践环节4学分(含校规校纪与学术道德规范1学分、创新实践3学分)。
五、培养方式
1、 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为第一责任人,鼓励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机制,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进行指导;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时,应在相关学科中设立副导师协助指导。
2、 培养方式应因材施教、灵活多样,更多地采取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式,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3、 培养过程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知识和实验设计能力。
六、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必修/选修 |
备注 |
|
学 位 课 |
公共必修课 |
S1199001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1 |
必修 |
|
S11990021 |
第一外国语(英、日、俄) |
64 |
3 |
1 |
必修 |
|||
S11990041 |
数值分析 |
48 |
2 |
1 |
必修 |
|||
专业基础课 |
S12060011 |
固体物理(II) |
32 |
2 |
1 |
必修 |
|
|
S12060021 |
近代信息功能材料 |
32 |
2 |
1 |
必修 |
|
||
选 修 课 |
专业选修课 |
S23060012 |
光学材料研究进展 |
32 |
2 |
1 |
选修 |
|
S23060022 |
玻璃形成学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032 |
光电子学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042 |
晶体生长物理基础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052 |
稀土功能材料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062 |
功能陶瓷材料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072 |
聚合物科学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082 |
功能高分子材料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092 |
薄膜物理与技术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102 |
液晶与显示技术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112 |
先进储能材料与制备技术 |
32 |
2 |
1 |
选修 |
|
||
S23060122 |
材料设计与模拟 |
32 |
2 |
1 |
选修 |
|
||
公共选修课 |
S2499001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6 |
1 |
1 |
选修 |
理工科必选 |
|
|
体育艺术文学类以公布为准 |
|
|
|
|
|
||
必 修 实 践 环 节 |
S13060011 |
校规校纪与学术道德规范 |
|
1 |
分散 |
必修 |
详见七 |
|
S13060021 |
创新实践 |
|
3 |
分散 |
必修 |
详见七 |
I. Course Description
Type |
Course No. |
Name |
Hours |
Credits |
Term |
Compulsory/Elective |
Notes |
|
Degree Course |
Basic General Courses |
S11990011 |
Research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
32 |
2 |
1 |
Compulsory |
|
S11990021 |
General Foreign Language (English, Japanese, Russian) |
64 |
3 |
1 |
Compulsory |
|||
S11990041 |
Numerical Analysis |
48 |
2 |
1 |
Compulsory |
|||
Basic Disciplinary Courses |
S12060011 |
Solid State Physics (II) |
32 |
2 |
1 |
Compulsory |
|
|
S12060021 |
Modern Functional Materials for Informatics |
32 |
2 |
1 |
Compulsory |
|||
Elective Courses |
Elective Specialized Courses |
S23060012 |
Progress of Optical Materials |
32 |
2 |
1 |
Elective |
|
S23060022 |
Formation Science of Glass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032 |
Optoelectronics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042 |
Physical Fundamentals of Crystal Growth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052 |
Rare-earth Functional Materials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062 |
Functional Ceramics Materials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072 |
Polymer Science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082 |
Functional Polymer Materials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092 |
Thin-film Physics and Technology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102 |
Liquid Crystal and Display Technology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112 |
Advanced Energy Storage Materials and Preparation Techniques |
32 |
2 |
1 |
Elective |
|
||
S23060122 |
Materials Design and Simulation |
32 |
2 |
1 |
Elective |
|
||
General Elective Courses |
S24990012 |
Introduction of Dialectics of Nature |
16 |
1 |
1 |
Required Selection |
|
|
|
Physical culture, art and literature courses are according to the announcement. |
|
|
|
|
|
||
Compulsory Practice Activities |
S13060011 |
School Regulations and Academic Ethics |
|
1 |
|
Compulsory |
See Part 7 |
|
S13060021 |
Innovative Practice |
|
3 |
|
Compulsory |
See Part 7 |
2、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须进行与导师之间的互选。确认导师后两周内,在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即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生效,研究生和导师均应严格执行。个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全部课程,均为完成学业所必须考核通过的课程,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必须重修。初考、重修成绩,均将真实完整地记录到学生成绩单中。
七、必修实践环节
硕士研究生必修实践环节包括如下两方面:
1、校规校纪与学术道德规范
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把学术道德和学风教育纳入研究生培养,设置“校规校纪与学术道德规范”必修环节,记1学分。
2、创新实践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创新实践”环节,取得至少3个“创新实践”学分。可以下列形式完成:
(1) 学术论文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记4学分),发表EI收录论文(1篇记3学分);
(2) 科研获奖 (仅包括科技进步、自然科学、技术发明、自然学术成果奖)
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不限名次/等级,记6学分)、省部级一等奖(不限名次,记5学分)、省部级二等奖(前8名,记4学分)、省部级三等奖(前6名,记3学分);
(3) 发明创造
以前三发明人(含导师)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记4学分)或公开(1项记3学分)、实用新型专利(1项记3学分)或公开(1项记2学分);
(4) 学术交流
参加国际学术交流项目(超过6个月,记3学分)、国际/国内会议主题或分主题宣讲(须提供相关证明,记3学分)、参加校内外专家学术报告或各类社会实践等(以学院认定为准,1次记0.5学分);
(5) 创新创业/竞赛
注册公司(以学校产业处认定为准,第一负责人,记3学分)、创业大赛获奖(国家有关部门正规比赛,国家奖记3学分,省部奖记2学分)、中国研究生系列竞赛获奖(以证书为准,国家奖记3学分,省部奖记2学分)、学科创新竞赛获奖(以证书为准,国家奖记2学分,省部奖记1学分)、单科技能竞赛获奖(以证书为准,国家奖记2学分,省部奖记1学分);
(6) 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省级团队或个人荣誉称号(以学院认定为准,团队荣誉须为前三名,记3学分)、获得市级、校级团队或个人荣誉称号(以学院认定为准,团队荣誉须为前三名,记2学分)。
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与新颖性,论文应在理论分析、测试技术、数据处理、仪器设备或工艺方法等任一方面具有一定的新见解、创新或改进,能够体现研究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所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总体环节包括开题、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评阅及答辩等。
1、 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是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起点,在修得课程学分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阅读50篇以上相关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二分之一,近五年内发表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形成“文献综述”(不少于5000字);研究生应选择本学科前沿领域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的题目。开题报告由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组成,应就选题的科学意义、选题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预期目标和成果、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做出论证。学院组织由3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组成开题评议组对研究生的论文选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与技术方案、进度安排等进行审议。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变动;若确需改题,需重新开题。开题未通过者,可向学院申请参加下一次开题。对于第四学年以及多次开题仍未通过者(3次以上),根据其所修完的课程按硕士结业或肄业处理。
2、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通过满一年后、最迟于正式答辩前六个月内,应提交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内容包括:论文工作计划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学院组织3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作为评审专家对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创新性、工作进展及研究生工作态度进行考察评价。中期检查通过者,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准予继续进行硕士论文研究工作;中期检查未通过者,须重新准备中期报告,申请下一次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同时顺延。对于多次中期检查(3次以上)仍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如确认其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根据其所修完课程按硕士结业或肄业处理。
3、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应符合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4、学术不端检测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检测,确定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方可送审;检测未通过者,根据实际情况,遵照《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5、评阅及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每年三月份、九月份各组织一次,由二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双盲评阅。返回的评阅意见书中两份评阅结论全部为同意答辩者,需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由导师对论文修改情况审核确认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评阅意见书中有一份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者,须认真修改后参加下次评阅;评阅意见书中两份评阅结论均为不同意答辩者,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论文送审。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5位专家(要求均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后方可作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答辩未通过者,需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形成修改说明报告,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再次申请答辩。对于答辩未通过且达最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情况按硕士结业或肄业处理。
6、学术活动要求
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要求每个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5次。
7、各环节之间的时间节点要求
附表 相关环节时间节点要求
环节 |
硕士研究生 |
开题报告 |
每个学期均可(最好为第三学期末之前)。 按最长学习年限计,最迟必须在第四学期内完成。 |
中期检查 |
开题报告通过满1年后进行;最迟应在正式答辩前6个月内完成。 |
学位论文工作量 |
不少于1.5年(从系统开题时间起计)。 |
九、本培养方案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实施。